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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西螺鎮廣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3學年度新生入園簡章

  • 發布單位:縣立廣興國小
  • 聯絡人:林紫薇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教育處113年3月21日府教特二字第1132416425號

二、報名資格:

(一)基本資格:無設籍限制。

(二)113學年度本園招收2歲以上至5歲幼兒的出生起迄日期定義如下。

*混齡班: 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中華民國107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

*幼幼班: 二歲以上至未滿三歲幼兒

(中華民國110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

*適齡國小兒童經本府核准延緩入學者。

*年齡對應表:

    2足歲:民國110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者。(2021/9/2-2022/9/1)

    3足歲:民國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者。(2020/9/2-2021/9/1)

    4足歲:民國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者。(2019/9/2-2020/9/1)

    5足歲:民國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者。(2018/9/2-2019/9/1)

三、招生人數:可招生名額

*混齡班1班:大班招收3名,中班招收2名,小班招收2名。

*幼幼班1班:招收 8 名。

【實際招收名額以扣除本園直升幼兒人數、雲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安置及依法可酌減人數、每班保留一名特殊教育幼兒安置名額後為準】

四、登記手續及攜帶文件:新生入園報名表(附件一)、戶口名簿(正本驗畢後發還)、居留外籍華僑幼兒須檢附證照、優先入園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其他佐證文件(正本驗畢後發還)。

五、報名登記地點與電話:廣興國小附設幼兒園05-5879238 幼兒園

六、本園作息時間如下:

(一)入園時間:07:30至08:30。

(二)教保時間:08:00至16:00。

(三)平日課後留園時間:16:00至17:00。

七、本園113學年度辦理招生時間表如下:

*招生公告:縣府備查後,於本校校網公告至113年05月10日止公開招生。

*申請登記日期、地點、方式:於中華民國113年05月13日至113年05月17日,上班日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止,在本校廣興國小幼兒園受理登記,家長亦得出具委託書 (如附件二)委託他人辦理登記。但於截止登記後,若尚有缺額,將持續辦理登記招生作業。

*新生人數超出招收名額時,於中華民國113年05月25日上午08:30在本校校長室辦理公開抽籤。公開抽籤後,將於本校公佈欄及網站公告抽籤結果,如遇抽籤未到現場者將個別通知。

*報到及註冊日期:

1.報到:113年05月31日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3時至4時至本校幼兒園辦理報到,並繳交戶口名簿影本及兒童健康手冊預防接種紀錄表影本,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2.註冊日期:113年08月31日(暫定)。

招生之申請登記人數未逾招收名額者,將繼續辦理招生,至額滿為止。

3.幼兒園每班應保留一名特殊教育幼兒安置名額,保留期限至中華民國113年07月15日止,逾時仍未有特殊教育幼兒申請安置者,則以一般生(備取)遞補。

4.本園將於中華民國113年08月31日前將錄取入園幼兒名冊登錄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

八、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優先入園對象,且家長須主動提供本縣機關規定之相關佐證資料:

 (一)第一優先(符合雲林縣就讀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入園辦法第二條規定者):

(1)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證明)。

(2)中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證明)。

(3)身心障礙幼兒(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影本,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之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還)

(4)原住民(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正本驗後發還)。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特殊境遇家庭核定文件)。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二)第二優先:

 (1)本府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

 (2)符合登記資格之學校教職員工子女。

 (3)設籍本縣,育有三名以上子女之家庭(戶口名簿正本,正本驗後發還)。

 (三)一般幼兒。

 (四)每招收一名身心障礙幼兒,輕度者得減招一名;中度以上者,得減招兩名幼兒。

九、本園除依前點錄取優先入園幼兒外,其餘依下列規定辦理抽籤錄取作業:

(一)申請入園幼兒人數未超出招收名額,一律免抽籤即錄取。

(二)申請入園幼兒人數超出招收名額,依本注意事項辦理抽籤作業者,其錄取順序以滿五足歲者(中華民國107年9月2日起至108年9月1日止出生者)優先,次順位依序為四足歲、三足歲。

(三)各園辦理新生入園抽籤作業時,雙(多)胞胎子女之家庭於同一學年申請入園,可由家長自行決定是否合併為同一籤,於可招收名額內被抽中時,均可入園就讀;倘最後剩餘一名正取名額被合併為同一籤之幼兒抽中時,超出可招收名額,則依序列為備取,不得超額招收。

十、本園以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抽籤入園,及抽出備取者若干人。

十一、本園對申請入園幼兒之資格,依本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審核並造冊,於抽籤當日將登記入園幼兒名冊公布於本校第一棟樓下公佈欄及學校網站。

十二、入園登記卡,由本園自行設計、印製;申請登記卡、籤卡、抽籤名冊、錄取名冊存園一年備查。

十三、本園招收之名額,確實遵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辦理,不得超額錄取;另招收之幼兒年齡編班應符合同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

十四、本園招生公告內容包括:核定招收幼兒數、招生名額、作息時間、申請登記日期、地點、方式、登記資格、優先入園資格、應繳證件、抽籤日期、報到與註冊日期、缺額遞補方式及其他重要事項。

十五、注意事項規定如下:

(一)本園無幼兒專車,上下學由家長自行接送。

(二)每位幼兒申請登記入園以一園為限,登記二園(含)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