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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審查資訊

  • 發布單位:社教科
  • 聯絡人:康恩昕

主旨:有關本縣114年度辦理資深優良教師暨退休教師表揚申請資料,請貴校詳閱表件後予以審查填報,並依所屬區域彙整收件時程提報相關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216A號函辦理。

二、114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審查資訊如下:

(一)年資計算至114年7月31日止,請貴校主辦人事主任(管理員)確實調查及審核服務屆滿10年、20年、30年、40年等資深優良教師暨退休教師資格,若有漏報或未依期限送件,視同放棄,不再受理補件。 

(二)各區審查時間說明如下:

1、山線學校(斗六區、斗南區、西螺區):114年3月20日 (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假土庫教師研習中心1樓研習室2辦理。 

2、海線學校(虎尾區、北港區、臺西區):114年3月21日 (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假僑美國小(北港鎮華勝路655號)辦理。

(三)各區審查當日送審之「紙本資料」:

1、資深優良教師推薦表(附表1)。 

2、資深優良教師名冊(附表2)。 

3、退休教師名冊(附表4)。 

4、複審表(附表6):如有疑義需複審者才需使用。 

5、若113年符合資格者因故未於該年度申請,請教師填具切結書申請補辦。 

(四)於114年3月24日(星期一)前將下列電子檔上傳至線上填報系統(https://neform.ylc.edu.tw/,編號1571): 

1、資深優良教師簡介(附表3)。 

2、退休教師簡介(附表5)。 

3、40年資深優良教師名冊(附表7)。 

4、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附表8)。 

5、相片(相片需可清楚辨識且位元大小1MB以上)。 

三、檢附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資深優良教師釋例 彙編、附表1至8、線上填報內容說明、現場繳交資料明細表及40年資深優良教師填寫資料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