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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 發布單位:體健科
  • 資料來源:體健科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二字第1110523338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國教署函、衛福部函、衛福部公告(私幼及學園請上本縣教育網下載)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46222號函辦理。

二、本次防疫措施增加「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請配合辦理。

三、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文、衛生福利部函文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