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師資培育法及各施行細則。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科別及名額:(本校為完全中學,須配合課程需要,兼授國、高中之課程)
(一)代理教師:高中部「英文科」1名。
*如需轉為「兼課教師」,課務可以實際需求調整,歡迎致電本校教務處詢問。
(05-6932050*011)
※上述各科除正取名額外,若有依符合一款資格者,另擇優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
第1次招考 |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 |
第2次招考 |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或具有中等學校該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招考 |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 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或具有中等學校該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
四、報名、甄選及放榜日期:
| 報名日期 | 甄選日期 | 放榜日期 |
第1次 招考 | 115年01月12日(一) 下午16時止 | 115年01月13日(二) 上午09時起 | 115年 01月13日(二) 中午12時前 |
第2次 招考 | 115年01月13日(二) 下午13時止 | 115年01月13日(二) 下午14時起 | 115年01月 13日(二) 下午16時前 |
第3次 招考 | 115年01月14日(三) 上午08時止 | 115年01月14日(三) 上午09時起 | 115年01月14日(三) 中午12時前 |
五、其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