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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公告)本校麥寮高中 11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國高中部789次招考)

  • 發布單位:縣立麥寮高中
  • 聯絡人:教務主任

一、依據: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師資培育法及各施行細則。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本府115年06月25日府教學二字第1152431913號函。
  • 中華民國115年7月7日府教學二字第1152433245號(專案增置代理教師)。

二、科別及名額:(本校為完全中學,須配合課程需要,兼授國、高中之課程)

(一)高中部代理教師

1.英語1名(實缺) 2.物理1名(實缺) 3.公民1名(實缺) 4.體育科1名(實缺,排球專長)

  • 國中部代理教師

1.英文1名(育嬰缺)。 2.體育2名(合理缺,排球專長、跆拳專長)。 3.輔導活動1名(專案缺,生教工作協助)。

三、報名資格:

第7次

招考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

第8次

招考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或具有中等學校該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9次

招考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 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或具有中等學校該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

學校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報名、甄選及放榜日期: 

 

報名日期

甄選日期

放榜日期

第7次

招考

115年07月15日(三)

下午15時止

115年07月16日(四)

上午09時起

115年 07月16日(四)

下午12時前

第8次

招考

115年07月16日(四)

下午13時止

115年07月16日(四)

下午14時起

115年07月 16日(四)

下午17時前

第9次

招考

115年07月17日(五)

上午08時止

115年07月17日(五)

上午09時起

115年07月17日(五)

上午12時前


五、其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