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師資培育法及各施行細則。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依據縣府115年1月6日府特教二字第1150500046號函辦理
二、科別及名額:(本校為完全中學,須配合課程需要,兼授國、高中之課程)
(一)國中特教科代理教師(每週16節,依特教領域實際排課需求,兼授資源班及特教班課程)
相關職務內容,洽詢窗口:輔導主任6932050#021 ml282@mljh.ylc.edu.tw
※上述各科除正取名額外,若有依符合一款資格者,另擇優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
特教第1次 招考 |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 |
特教第2次 招考 |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或具有中等學校該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特教第3次 招考 |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 具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或具有中等學校該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
四、報名、甄選及放榜日期:
| 報名日期 | 甄選日期 | 放榜日期 |
特教第1次 招考 | 115年01月15日(四) 上午10時止 | 115年01月15日(四) 下午13時起 | 115年 01月15日(四) 下午16時前 |
特教第2次 招考 | 115年01月16日(五) 上午08時止 | 115年01月16日(五) 上午09時起 | 115年01月 16日(五) 中午12時前 |
特教第3次 招考 | 115年01月16日(五) 下午13時止 | 115年01月16日(五) 下午14時起 | 115年01月16日(五) 下午16時前 |
五、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依報名順序進行口試及試教,經3次唱名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甄選方式:
1.口試:佔50%,時間約10分鐘(內容包含專業知能、教育熱忱、儀表態度、表達能力、團隊合作)。
2.試教:佔50%,版本及範圍自訂,試教時間10分鐘。
(國二數學康軒版,單元任選或國三數學翰林版,單元任選)
其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