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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作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以運競 (二)字第1150301018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 「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運動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作業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 發布單位:體健科
  • 資料來源:體健科

一、依據運動部115年5月4日運競(二)字第1150301018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競技運動司張小姐,電話:(02)8771-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