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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截止收件)有關115年度各國小申請第2期程場所規費收入、雜項收入申請超支併決算及補辦預算支用計畫

  • 發布單位:國教科

115/09/02

一、本府業於11591日府教國二字第1152443312號函文各國小,相關申請資料格式範本請到上開函文附件下載。

二、上開函文說明五建議於115922日前可先將相關申請資料E-mail至承辦人員信箱,俟核閱無誤後將另Email復知學校,以提昇行政效率

三、為免影響其他送件學校之權益,欲申請支用學校請務必於規定期程內(930日)將紙本送至縣府審核逾期送件者,申請資料將退還學校,於下一期程收件時再行送府憑辦

PS:提醒以當日(9/30)收到紙本為憑,不以郵寄的郵戳為憑。

四、如有其他疑義請E-mail至承辦人員信箱60213@ylc.edu.tw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