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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114學年度新住民語文開課經費調整鐘點費事宜

  • 發布單位:課發科
  • 資料來源:課發科

一、依教育部115年6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054376號函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鐘點費,應比照「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所定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辦理,爰依規定調整本案經費。

二、請本縣文安國民小學等32校於115年7月22日前依下列情形辦理:
(一)倘有經費賸餘款,請依程序辦理繳回縣庫,並將賸餘款收入繳款書影本(蓋職章及「與正本相符」章)寄送至本府教育處課程發展科。
(二)倘有經費不足情形,請檢附「經費調整對照表」及「調整後經費概算表」各1份,寄送至本府教育處課程發展科辦理經費後續調整事宜。


如有疑問請洽課程發展科承辦人,電話05552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