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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人工智慧使用和學習指引」

  • 發布單位:課發科

一、依據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制定「人工智慧基本 法」通過之附帶決議第5項事項辦理。 

二、旨揭指引重視未成年人之身心發展與保護,強調在適當引 導與陪伴下使用人工智慧;同時融入資訊倫理觀念,培養 正確使用態度與責任意識,兼顧隱私保護與資訊安全,以 促進人工智慧在教育場域中之正向發展與健全應用。 

三、請學校參採運用,以作為學校推動人工智慧教 育、輔導學生學習、教師教學與專業成長、校長校務治理 與領導,以及家長陪伴孩子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