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40127511號函辦理。 二、如經查驗後發現資料(附件第78–84頁)有誤,請貴校於7日內以公文告知本處,以利後續處理。三、國中小如有相關問題請洽體健科承辦 陳宛迎小姐 05-5523689;幼兒園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特教科承辦 陳孟琪小姐 05-552246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40127511號函辦理。
二、如經查驗後發現資料(附件第78–84頁)有誤,請貴校於7日內以公文告知本處,以利後續處理。
三、國中小如有相關問題請洽體健科承辦 陳宛迎小姐 05-5523689;幼兒園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特教科承辦 陳孟琪小姐 05-5522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