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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1更新)各校會計請進~有關製作處長移交清冊所須檢附會計報告之相關注意事項

  • 發布單位:縣府主計處
  • 資料來源:縣府主計處
  • 聯絡人:江品妍

114.1.21更新

因「收入支出表」之收入數有誤,尚待工程師處理 所以請大家先不要編製處長移交的會計月報,俟問題解決後再編製,目前預計於農曆年後公告送件時間

近日因系統問題造成大家諸多不便之處,敬請見諒,感謝大家的配合!


若有問題請洽

主計處  江品妍 5523052  張惠雅 5523053  湯凱宏5523045


114.1.20更新

各校會計好

1.有關編製處長移交會計月報之注意事項如附件,請大家依說明辦理。

2.請於114年2月4日(星期二)前將會計月報(1份)送至主計處決算科,以利後續會計報告編製作業,謝謝!


114.1.14更新

各校會計好 

1.有關資本資產帳部分,可不用提列折舊至114年1月15日,惟請注意「資本資產明細表」各項資產的期末帳面餘額與「財產目錄」的帳面價值須一致

2.會計報告封面請載明:114年1月1日至114年1月15日止(處長移交)


各校會計好:

本府主計處處長將於114年1月16日退休,為製作處長移交清冊所檢附之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會計報告,請各校配合製作114年1月1日至1月15日止的會計報告,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會計報告封面請載明:114年1月1日至114年1月15日止

2.會計報告須檢附各專戶之存款餘額證明(截至114年1月15日止),且會計報告公庫存款差額解釋表的「銀行(公庫)帳面餘額」與「存款餘額證明」的數字務必相互勾稽

3.會計報告與存款餘額證明皆為正本。

4.列印報表時,列印範圍請選擇「日期」:1140101至1140115

5.製作本份會計報告前,請先確認已做完113年結帳傳票及114年開帳傳票(本處將另行公告113年12月份會計月報審核情形,正確無誤者方可做113年結帳傳票及114年開帳傳票)

6.會計報告產製後,請勿再更動1月15日之前的會計帳務資料


請大家於114年1月24日(星期五)前將會計報告(1份)送至主計處決算科,國高中須檢附「遞送單」,以利後續編製會計報告作業,謝謝!


有任何問題,請洽江品妍 5523052   張惠雅 5523053   湯凱宏5523045 

感謝各位主計同仁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