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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4年度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實施計畫」申請案,請於 113年10月27日(星期日)前提出申請

  • 發布單位:課發科
  • 資料來源:課發科

旨揭計畫一律採線上初、複審查,每校每項目補助金額上限 為新臺幣8萬元、雜支以業務費之6%為上限,請欲申請學校 自113年10月14日(星期一)至113年10月27日(星期日)至 國教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 tw)之樂學活動專區填報完整相關資料,並下載核章完備後掃 描上傳。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廖啟豪先生,電話(049)2222269分機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