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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銓敘部為研商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請各單位(機關、學校)於112年11月9日(星期四)中午前依內容第2點辦理。

  • 發布單位:縣府人事處
  • 資料來源:縣府人事處
  • 聯絡人:張朝舜

  1. 依據銓敘部112年11月6日部退五字第11256336761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2. 檢附研商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會議資料(含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及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意見調查表,請各單位(機關、學校)提供修正建議,並於旨揭期限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將調查表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ylhg05256@mail.yunlin.gov.tw),如無修正意見,則無須回復。
  3. 由於該文限辦期限急迫,又考量各機關學校調查須花費時間,故先發通知再另行文。
  4. 請各專任人事機構(人員)主動協助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兼任(辦)人事人員。
  5. 有關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AF系統)聯絡人員資訊,如有異動請即時更新,俾利接收相關系統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