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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銓敘部為調查「109年至111年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9條第1項第2款執行特殊職務期間經行政院同意辦理保險調查表」(下稱調查表)1份,請各機關(單位、學校)於112年11月6日(星期一)前依內容第2點辦理。

  • 發布單位:縣府人事處
  • 資料來源:縣府人事處
  • 聯絡人:張朝舜

  1.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11月2日部退五字第1125632544號書函辦理。
  2. 依前開所述,銓敘部為了解各機關(構)學校依本辦法核發慰問金情形,前已請各人事機構彙送近年核發慰問金情形,現為利後續政策研議所需,爰再請本府協助彙填旨揭表件,請各機關(單位、學校)於旨揭期限內填報並免備文將填報後之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傳至本府人事處承辦人電子信箱(ylhg05256@mail.yunlin.gov.tw),如無者則免回復。
  3. 檢附原函影本及調查表各1份。
  4. 由於該文限辦期限急迫,又考量各機關學校調查須花費時間,故先發通知再另行文。
  5. 請各專任人事機構(人員)主動協助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兼任(辦)人事人員。
  6. 有關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AF系統)聯絡人員資訊,如有異動請即時更新,俾利接收相關系統通知。